北京师范大学(Beijing Normal University),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中央直管副部级建制的全国重点大学,位列双一流、985工程、211工程,国家“七五”、“八五”首批重点建设十所大学之一。入选珠峰计划、2011计划、111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设有研究生院,是一所以教师教育、教育科学和文理基础学科为主要特色的著名学府。
学校的前身是1902年创立的京师大学堂师范馆;1908年改称京师优级师范学堂,独立设校。1912年改名为北京高等师范学校。1923年学校更名为北京师范大学,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所师范大学。1931年、1952年北平女子师范大学、辅仁大学先后并入北京师范大学。毛主席为北京师范大学亲笔题写校名。2002年百年校庆之际,教育部和北京市决定重点共建北京师范大学。2017年学校进入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A类名单。
百余年来,北京师范大学始终同中华民族争取独立、自由、民主、富强的进步事业同呼吸、共命运,在“五·四”、“一二·九”等爱国运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李大钊、鲁迅、梁启超、钱玄同、吴承仕、黎锦熙、陈垣、范文澜、侯外庐、白寿彝、钟敬文、启功、胡先骕、汪堃仁、周廷儒等名师先贤曾在此弘文励教。学校秉承“爱国进步、诚信质朴、求真创新、为人师表”的优良传统和“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校训精神,形成了“治学修身,兼济天下”的育人理念。
招生情况
报名条件:报考高中起点专科和高中起点本科的学生,须具有普通高中、职业学校、技校、中等专业学校的毕业文凭;报考专科升本科的学生,须具有国民教育系列的大专或大专以上的毕业文凭。
录取:符合报名条件并经考试合格者,择优录取。考试录取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公布,考生可通过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教育网站或设在当地的校外学习中心进行录取查询。被录取的考生将由我校寄发统一的录取通知书。
毕业:学生在学习期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修满学分,完成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并通过教育部公共课程统一考试,成绩合格,我院将准予其毕业并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北京师范大学毕业证书(加注“网络教育”字样),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北京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
报考年龄:年满18周岁
招生地点:山东农业大学函授站点 济南市舜华培训学校
联系方式:0531-67870911
报名地址:济南市闵子骞路21号山东农业大厦后院西栋5楼
本招生简章在执行过程中,如遇教育部政策调整,按教育部新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