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成人高考
  • 网络教育
  • 在职研究生
  • 在线报名
  • 联系我们

  • 舜华培训学校办公时间
  • 山东大学二〇一八成考招生介绍
  • 2018年山东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
  • 东北农业大学二〇一八成人高等…
  • 2018年东北农业大学成人高等教…

  • 在线咨询1
  • 在线咨询2
  • 在线咨询3
  • 在线咨询4

报名热线:0531-67870911
报名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闵子骞路21号山东农业大厦后院西栋5楼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在职研究生 >>
济南大学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有关工作暂行规定
添加时间:2013/6/10    阅读次数:2927
 

济南大学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有关工作暂行规定

 

    为进一步做好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简称“工程硕士研究生”)的工作,确保工程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为国家和社会培养应用型、复合型的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和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指导委员会《关于制订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计划的指导性意见》及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培养目标和要求
    1
、培养目标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是与工程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性学位,侧重于工程应用研究。主要是为工矿企业和工程建设部门、特别是为国有大中型企业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
    2
、培养要求
   
(1)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业精神,积极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2)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掌握所从事工程领域的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掌握解决工程问题的先进技术、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具有创新意识和独立担负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工作的能力。
   
(3)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阅读本领域该语种的外文资料及撰写论文摘要。
   
二、招生录取
   
报考人员经所在单位推荐,符合国家当年招生文件中有关招收对象的规定,并通过我校的资格审查后,即可在规定的日期内,报名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入学资格考试(具体报名程序与具体报名条件见当年的工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学校根据当年的考试成绩制定录取分数线,达到分数线的考生,经审查后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综合考试(具体时间安排和考试程序见当年关于工程硕士资格审查及第二阶段考试工作通知)。学校根据考生入学资格考试和专业综合考试的总成绩,在限额内择优录取。
   
三、培养工作
    1
、培养方式和学习年限
   
对工程硕士生培养实行学校与工矿企业或工程部门联合、进校不离岗的培养方式。
   
工程硕士生的学制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工程硕士生分两阶段完成学业。工程硕士生的课程学习时间一般为1.5~2.5年,撰写学位论文或完成工程设计的时间从选题到答辩一般不少于1年;其中在校脱产学习和从事论文工作的时间累计不少于半年。
    2
、培养方案
   
有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的学院应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制定本领域的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培养方案应具体体现工程硕士生业务上的培养目标,特别是工程性、实践性和应用性,其专业方向应考虑适应国家建设的需要,把握工程领域发展的主流和趋势,并结合本领域的实际情况确定。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课程应按工程领域并结合工矿企业或工程建设部门的实际需要设置,其课程内容应具有宽广性和综合性,反映当代工程科学技术发展前沿。各工程领域均应为工程硕士生设置一定量的计算机应用和管理类课程。
   
培养方案的内容主要包括课程与学分安排,同时应对培养目标、专业方向、学位课教学大纲、学位论文(设计)安排等做出明确的规定。培养方案应由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通过,报在职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审核备案后实施。
    3
、导师
   
(1)工程硕士研究生的指导应采用双导师制,即由校内具有工程实际经验的硕士生导师与校外导师(即工程部门内经单位推荐的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联合指导。
   
(2)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在工程硕士研究生的指导上应加强合作,特别是在工程硕士研究生论文工作阶段应及时交流有关情况,每年在工程硕士研究生的联合指导方面至少有5次以上的交流或研讨。
   
(3)工程硕士研究生一般在入学三个月内,根据研究方向确定导师。
   
(4)工程硕士指导教师确定后,一般不得更换。如因指导教师工作变动或其它特殊情况必须更换导师,须经原指导教师、新指导教师以及所在学院主管领导同意。并报研究生处审批。
    4
、培养计划
   
(1)工程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计划一般在入学后三个月内确定,其方式可以由各学院统一制定或在导师的指导下根据本领域培养方案和工程硕士研究生本人的具体情况确定。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经工程硕士培养主管负责人审定后报学院和在职研究生教育办公室备案。
   
(2)工程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计划是工程硕士研究生学习的依据,也是对工程硕士研究生毕业和授予学位进行审查的依据。培养计划确定后,工程硕士研究生应严格遵守。在执行培养计划的过程中,若因特殊原因提出修改者,必须于变动课程授课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填写修改课程申请表,经导师和工程硕士培养主管负责人同意后报在职研究生教育办公室审核批准。
    5
、课程设置及考核
   
工程硕士研究生的课程分为学位课程和非学位课程两类。所选的学位课和非学位课都是必修课,都必须列入培养计划,且须满足规定的学分要求。课程由各学院自行安排,并将课表报在职研究生教育办公室备案。工程硕士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严格按照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指导委员会《关于制订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计划的指导性意见》有关规定及各领域学位标准执行。
   
工程硕士研究生教学应严格实行选课制度,开课前负责学院应将选课名单交任课教师。课程考核可以采取笔试或口试等方式进行,但必修课程必须含笔试部分,成绩应以百分制评分,100分为满分,60分为通过。课程考试完毕,学校不组织补考,不及格者可以重修,重修按校内有关规定进行。考试结束后,主讲教师应在一个月内将考试成绩录入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成绩提交后不得更改),并将成绩单原件及所有学生的考卷完好的交学院秘书保存,各学院应做好教学存档工作,以备检查。
   
四、学位论文工作
    1
、论文选题和中期考核
   
工程硕士学位论文的选题和中期检查及其具体程序按照《济南大学关于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选题和中期考核的有关规定》执行。选题通过后,才能进行论文研究工作。
    2
、论文写作要求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撰写参照《济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规范(在职攻读工程硕士)》,应用汉语撰写,字数一般为2-3万,论文形式可以是工程设计、技术研究、软件开发及应用或工程管理类论文。论文内容应层次分明,数据可靠,文字简练,说明透彻,推理严谨,立论有据。具体要求如下:
   
(1)对选题所涉及的工程技术问题或研究课题的国内外状况应有清晰的描述与分析;
   
(2)综合运用基础理论、科学方法、专业知识和技术手段对所解决的工程实际问题进行分析研究,特别要突出适用性;
   
(3)论文工作应有一定的技术难度;
   
(4)论文工作应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论文实际工作量一般不少于一学年;
   
(5)论文写作要求概念清晰,结构合理,层次分明,文理通顺,符合有关标准规范;
   
(6)除上述基本要求外,对不同类型论文的具体要求分别为:
    A
、工程设计类(包括工程设计、建筑设计、产品设计、工艺设计、工业设计等)
    ①
应以解决生产或工程实际问题为重点,设计方案正确,设计结构合理,数据准确,符合规范;
    ②
论文成果应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③
论文应有一定的创新性。
    B
、技术研究类(包括应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预先研究、实验研究、系统研究等)
    ①
能综合应用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理论推导、分析严密完整,实验方法科学,数据可信;
    ②
能应用先进的技术方法分析与解决问题;
    ③
论文成果应具有一定的先进性或适用性。
    C
、计算机软件类(包括系统软件、应用软件等)
    ①
需求分析合理,总体设计正确;
    ②
程序编制及文档规范;
    ③
应有调试、测试乃至应用结果和应用单位的评价。
    D
、工程管理类(包括工程管理、工程规划等)
    ①
应有明确的生产与工程应用背景和一定的经济或社会效益;
    ②
收集与统计的数据充分、可靠;
    ③
理论建模和分析方法科学正确。
    3
、论文的评阅及答辩
   
工程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的评阅、答辩委员会的组成、答辩的程序等方面的要求参照《济南大学在职攻读工程硕士生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补充规定》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管理办法
    1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其它有关证件,按照学校规定的日期到指定地点报到入学。每学期开学时,研究生要按时到所在学院或所在的教学基地注册。因故不能按期报到及注册者应请假,否则按旷课处理。
    2
、各学院应在每学期开学两周内将研究生报到注册情况汇总报学校在职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3
、工程硕士研究生生不能转学或转专业。
    4
、因病或其它特殊原因不能坚持学习者,可申请休学。休学一般以一学期为限,期满后仍不能复学的,可继续申请休学,但累计不得超过一年。休学期满的研究生,必须按期办理复学手续,经学校复查合格后,准许复学。
    5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以退学:
   
(1)休学期满不办理复学手续或复查不合格者;
   
(2)一学期内有两门或两门以上必修课考试不及格者;或累计有三门或三门以上课程考核不合格者;
   
(3)学习年限(包括休学时间)累计超过5年者;
   
(4)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和学习态度等方面经学校考核认为不宜继续培养者或在学位论文工作中明显表现出科研能力差者。

友情链接: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大学| 青岛大学医学院| 青岛科技大学成教学院| 齐鲁师范学院| 易博互联|
  • 首页
  • 成人高考
  • 网络教育
  • 在职研究生
  • 在线报名
  • 联系我们
电话:0531-67870911 传真:0531-67870911 邮箱:
手机: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闵子骞路21号山东农业大厦后院西栋5楼 接入商:济南网站建设 鲁ICP备13026031号-1